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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一次关于青藏高原守护神的精神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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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獒》第十一节 大城市来的人
我的长相第一个出卖了我,宗哲张口和我说的就是汉语,他问我,从哪里来?当兵的?为什么要来这个穷乡僻壤?
从宗哲的口气中,我听出他似乎对自己的家乡并不十分热爱,我回答他,刚从部队下来,听一个战友说,这里很美,我也一直很向往大草原,所以就来了。宗哲笑了一下,说,美什么?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没有公交,没有大厦,没有网吧,也没有酒楼,人生下来,又不是就该受苦的,你怎么不呆在大城市里,却跑来这里自找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说我是为了看一只狗,所以千里迢迢赶到这里?宗哲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因为我一早就发现,宗哲对自己家的那只獒一点都不待见,理也懒得理一下,而那只獒却不识趣地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我只好回答他,说,从小家就在大城市,我也是北京人啊,看惯了灯红酒绿,人的骨子里就冒出点犯贱的思想来了!宗哲笑了一下,他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许,他可能是以为我在说他犯贱,脸上有些讪讪的,说,哦,这样啊,那很好嘛!
宗哲的女朋友对这个环境还有些陌生,虽然宗哲在来之前就教了她一些简单的藏语,但她仍然像我一样,无法和藏族同胞们交流,看见宗哲在和我交谈,就从人群中走了过来。不可否认,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优雅的美丽,像是从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明知道我是个汉人,可她却竟然用藏语向我打招呼,你好!我很吃惊,解释说,我是北京人。她然后才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不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在宗哲面前向他的家人们示好,以示自己对藏语的热爱?虽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礼貌,而且神情举止都极为优雅,我还是不大和她讲话,从一个军人的本质来说,我觉得她虚伪,甚至还不如宗哲,至少宗哲还可以毫不避讳地对自己的家乡说NO!
交谈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宁丽,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竟然和我那个分手的女朋友是同一所大学。她的英语很好,认识许多外国朋友,她笑着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来这里参观呢!参观什么?我惊问,这里什么也没有,就像宗哲所说,这里就是一个穷乡僻壤,再说难听点,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宁丽适时地住了口,岔开话题,笑着说,我让宗哲给我也取了个藏族女孩儿的名字,叫达瓦。达瓦在藏语中就是“月亮”的意思,宗哲说,我就是他的月亮。说到这里,宁丽笑得脸上像开满了花儿,爱情的甜蜜洋溢在脸上。气氛缓和了一些,宗哲说,宁丽也给他取了个汉名,叫成阳,意思就是成为她的太阳。我感觉到有点恶心,老实说,不排除我那个分了手的女友产生的影响,更多的是因为这两个人的品质令我感觉到不大舒服,没办法,我是名军人,军人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骨子里,我更喜欢和黑子、簸箕那样的朋友呆在一起。
吃饭的场面很盛大,宁丽小心翼翼地坐在宗哲身边,两个人在小声地交谈着什么,看起来像是窃窃私语,有点见不得人的感觉。我不好形容那个场面,对于那样一个终日沉寂在无声电影中的小村落,宗哲的归来和宁丽的到来,不能不算是一场盛大的宴会。人们都吃得很开心,但多吉大叔却阴郁着脸,我的心也开始有些惶惶,总预感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酒过三巡,菜罢五味,扎西木大叔在介绍完自己的儿子和未来那个有才学又美丽的儿媳妇之后,开始和村民们闲聊。扎西木大叔说,现在咱们这个村子,那是越来越落后了,瞧瞧人家大城市的人,那过的是怎么样豪华的日子?咱们却在这里脸朝草地背朝天,除了每天放羊放牛,还能干啥?钱赚得不多,罪受得不少,再加上个天灾人祸的,不好受啊!
为了捧扎西木大叔的场,不少村民们随口付和,是啊,咱们这日子过得也够苦的,啥时候咱们也能过上大城市人的生活啊?扎西木大叔笑呵呵地说,只要咱们有钱了,有很多很多钱了,咱们就能过上和大城市人一样的好日子,咱们现在缺的不就是钱嘛!到哪儿去找那么多钱呢?靠这养的几头羊?几头牛?还不够自家吃的,咱们这穷乡僻壤的,路也不通,条件又苦,钱不好赚啊!难道说去偷去抢?人们七嘴八舌地说着。
静一静,静一静!扎西木大叔见人们的情绪已经有些高涨,就拍了拍巴掌,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然后笑眯眯地说,想赚钱很容易嘛!其实,咱们现在就守着一堆堆的钱呐。扎西木大叔冲自家的獒瞟了一眼,喝道,巴顿,过来!
巴顿这名字明显不是扎西木大叔取的,应该是宗哲,可那只獒一点也没有巴顿的风度和威严,在讨好了自己的主人半天却始终没有得到一句夸奖之后,那只獒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
瞧瞧,这就是钱!扎西木大叔抓着獒项上的毛,说。
你不会是要把自家的獒卖了吧?那能卖多少钱啊?咱们牧民可还要靠着它们来过日子呢!人群中有人不同意了,毕竟世世代代这么久,獒已经和牧民朋友们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在战场上,抛弃自己的战友是个罪,在草原上,抛弃自己的朋友也是个罪,哪怕那不过是头獒。
扎西木大叔笑呵呵地说,能卖多少钱?吓死你!你们知道不知道,现在好多外国人爬山涉水,千辛万苦来到中国,就为了买一头纯种的獒,为了买一只纯种的獒,他们可以倾家荡产,你们知道一只好的獒能卖多少钱吗?少的几万,多的几十万、上百万,不是人民币,是美元!说到这里,扎西木大叔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就像是从一只贪婪的狗嘴巴里流出来的哈喇子,我感觉到恶心,有点想吐。
人群像油锅里滴进了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楼主】
《獒》第十二节 卖獒
我看见宗哲和宁丽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美的笑容,有了钱,他们就可以全家搬到大城市过好日子了,也可以办一个最完美的婚礼,还可以买房,买车,买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我知道,这个主意绝不是扎西木大叔想出来的,他一定是受到了某两个人的唆使,或者说是某一个聪明的人。我不说,朋友们也猜得到是谁。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藏族同胞的纯朴和憨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出卖自己生死不离的朋友——獒,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只有大城市的人才会,只有大城市来的人才会具有这种发家致富的“眼光”。
一说起要卖獒,而且可以赚大钱,人们就全部把目光投到了多吉大叔的身上,因为多吉大叔的獒是全村最纯种的獒。那是獒王,别人来买獒,自然第一个要买多吉大叔家的,然后再是别人。如果多吉大叔不肯卖,有可能全村的獒都会卖不掉。
多吉,也译作多杰,在藏语中是“金刚”的意思。多吉大叔坐在众人面前,脸上坚硬得像一块铁,吧嗒吧嗒地抽自己的烟。
扎西木大叔沉不住气了,焦急地问,多吉,你倒是说句话呀!
想让我卖大黑,除非你把我全家人都害死!多吉大叔阴沉着脸,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好像身上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扎西木大叔不高兴了,反问,咋说是我呢?卖獒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全村人都想卖呐!有了钱,咱们就可以搬到大城市里去住了,再也不用在这里受苦,也不用担心羊群会被狼吃了,多好!
谁想卖谁卖,我不卖!多吉大叔二话不说,走出了扎西木大叔的家。
在他从我面前走过去的那一刻,我感觉到他突然变得十分高大,让我可望而不可及,他远比一座金刚还要高大许多,我几乎看不到他的脸,他的下巴,他是那样的威武,令我敬佩。
当有人愿意出几万,或者几十万,甚至有可能上百万美元买你们家的一条狗,你会卖吗?我敢说绝大部分人都会卖,至少我会。我不虚伪,我是想卖,因为,我和大黑的感情还不深,我那个时候还没有真正地去理解大黑,直到后来那次雪谷之旅,大黑舍弃自己的性命从狼群中救下了我的命,我才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已经和她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那个时候,就算有人出几十亿美元的天价,我也要断然地说 “不”!钱算什么东西?钱可以买到所以东西,唯独情谊买不到,情谊二字贵比千金,那绝不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
看到多吉大叔离去,我和格桑也站起身来,从宗哲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听到宁丽小声地在嘀咕,这死老头怎么这么顽固?不就是一条狗嘛!我嫌恶地回头看了她一眼,我要记住这个女人势利的面孔。
回到多吉大叔家,多吉大叔正在看羊圈里的羊,见我和格桑也回来了,就说,这几头母羊生了以后,又有一批母羊要怀崽啦!等过了冬,正好春天里下崽,呵呵。
陋壁扎西木大叔家仍然还很热闹,鼎沸的人声不断传来,人们在讨论自家的獒能卖多少钱,互相攀比着,仿佛此时此刻他们就已经把獒都卖出去了,而怀里搂的是满满的票子,堆成山的票子!
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心里堵得慌,开始大声地咳嗽。我向格桑使了个眼色,格桑跑到屋里呆了两秒钟,大声地喊起来,阿爸,快来看大黑!
闹了今天这搭子事,多吉大叔更加心疼大黑,他不知又出了什么事,烟叶子也不蓄了,把烟袋锅子一丢,就往屋里跑,边跑边问,咋啦?出了什么事?没事,格桑憨憨地笑着,说,阿爸,你瞧,小狼崽好像长大点了。多吉大叔瞧了两眼,点点头,说,只要够吃,狼崽长得很快,等大一点了,就送回大草原上去。格桑又问,大黑肯吗?多吉大叔说,不肯?那咋办?把狼留在村上祸害咱们的羊群?我插了句口,我说,大叔放心,大黑会答应的,她是只聪明的獒,她肯定明白这些道理。
多吉大叔点点头,摸了摸大黑的脑袋,反正格桑是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闭着眼睛的大黑在听到这句话后,猛然抬头看了我一眼,用一种很深沉的目光。在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有一种悸动,我突然感觉到,大黑可以听得懂我的话,但又觉得不可能,她是藏民养的獒啊,又怎么可能听得懂汉语?
隔壁的喧闹声渐渐散去,村民们在陆续经过多吉大叔家门前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伸头进来望一眼,我听到有人在嘀咕什么,我问多吉大叔,他们在说什么?多吉大叔没吭声,吧嗒吧嗒地抽烟,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他们说,多吉家是村里的祸害。为什么?我吃惊地问,就因为大叔你不肯卖獒?多吉大叔点点头,说,他们说村里太穷了,多吉家有钱不赚,还养了头狼,是疯子,唉!
说到这里,多吉大叔叹了口气,默默地望着小狼崽。
可能是我们的聊天惊醒了睡梦中的小狼崽,它又开始四处爬动找妈妈了。我想,小狼崽可能是饿了,幼小的生命为了快速地长大,以防更凶猛的野兽来吃它,生长十分迅速,所以每天吃得也就会很多。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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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獒》第十三节 想打架吗
我搞了点羊奶来喂小狼崽,可怜的小家伙的确是饿了,它慌不择路地在奶碗里乱扒,两只小爪子紧紧地扣着奶碗,当我的手触碰到它的头时,它张着没有牙齿的肉乎乎的嘴,盲无目标地示威,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这就是狼的本性,从小就是,但没办法,大黑喜欢它,竟然还用舌头舔着小狼崽的肚皮,帮助它排便。我知道狼是养不熟的,为了大黑,只好忍耐。
突然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传来,我探头望去,是宁丽和宗哲,两个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一进屋,宁丽就夸张地惊叫起来,哟,好漂亮的獒呀!我喜欢!我喜欢!
不错,从宁丽的表情看得出来,她的确很喜欢大黑,因为用大黑可以换回成堆的钞票。人们都说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也许狗是吧,但獒不是,獒不会以贫富来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巴结某人或不应该巴结某人,獒只会忠于它们的主人,现在就可以证明了!宁丽光鲜的外表和娇美的相貌并不能博取大黑的好感。也许,獒的第六感远远比人还要灵敏得多,大黑站了起来,龇开满嘴的每一根利齿,鼻子皱成了一团疙瘩,喉咙里低吼着,做出一种准备扑击的姿势,全身的每一根毛都像电打了一样直立起来。我到多吉大叔家这两天,从来没见过大黑这样愤怒过,此时她的表现就像早上在草坡上遇到了那只袭击她主人的熊一样,愤怒而且凶恶,像一个恶魔或是一个嗜血的杀手。
看到大黑这种仿佛要吃人的表情,我没有上前拉,也不想去拉,像宁丽那样的人品就应该给她点教训。格桑也吓着了,拉了拉多吉大叔的衣袖,颤声说,阿爸!多吉大叔没有要上前阻拦大黑的意思,他知道他不下命令大黑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大黑只不过是不喜欢这两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而已。
宁丽尖声惊叫起来,宗哲也被吓倒了,全村的獒都怕大黑,别说宗哲只是个人,就算长得相貌英俊又怎么样,大黑可不喜欢小白脸,我劝他们,走吧,大黑在发飙!
宗哲生气地喊,多吉,看好你家的狗!多吉大叔没理他们,自顾自地卷着烟叶,像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
大黑还在吼叫,把扎西木大叔也引来了,扎西木大叔一进院子,就不高兴地喊,走走走,都回家去,他不肯卖就算啦,劝也没用,死脑筋的老家伙,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竟然还养狼!
宁丽被大黑吼了一顿,此时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嘤嘤地哭起来,宗哲搂着她的肩,心疼地说,走,咱们回家去,他不卖,咱们卖,过几天你就和那些鬼佬们联系联系……
憨厚的多吉大叔包容了扎西木一家的刻薄,他没有辩解什么,只是默默地往烟袋锅子里塞烟叶,就连格桑都看不下去了,愤怒地喊,你们家才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卖獒?你们是在卖咱们牧民的命!宗哲冲上来要揍格桑,我哪里能容忍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虽然说藏族人是很野蛮,但我不相信一个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也会这样。宗哲冲上来揪住了格桑的衣领子,挥拳就要去砸格桑的脸,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扭住了宗哲的手腕子,别忘了我曾经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我不想解释给宗哲听,我只想用拳头来证明。
扎西木大叔一开始并没有劝宗哲住手,现在见自己儿子吃了亏,才嚷嚷起来,打什么打?还大城市来的呢!宗哲,我们回去,人家不懂礼数,你还不懂啦?
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宁丽也一脸的不满,拉着宗哲,一家人拉拉扯扯地回去了。后来,我问多吉大叔,扎西木大叔刚才站在院子门口吼什么?多吉大叔翻译给我听,我肺都要气炸了。后来的日子里,再见到扎西木大叔一家的时候,他们不和我说话,我绝不会第一个和他们打招呼。
第二天,仍然要去放羊,多吉大叔可能是昨天憋了一肚子闷气,烟抽得多,又咳了一晚,一直在想心事,晚上小狼崽又闹腾,白天身子就不大舒服,像病了一样。我决定学习藏民的饮食风俗,亲自帮多吉大叔做一顿饭。在格桑的指导下,我做了馅饼和酥油茶,味道还可以,反正自己还比较满意,毕竟是第一次动手做饭。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搞野外生存,那个时候只想到将来饿了可以吃虫子,吃猎物的生肉,从来也没想到有一天会自己动手做饭。
我和格桑吃了一点,带足了白天的干粮,多吉大叔还在睡,我们给他留了饭,准备去放羊了。大黑好像不大肯出去,格桑说,她一直搂着小狼崽。
把小狼崽一起带去吧,大叔病了,留它在家里,闹腾,我说。
趁着给小狼崽喂奶的时候,我把小家伙抓着脖子提了起来,塞到格桑的挂包里。大黑跟过来,一个劲儿地嗅那只挂包,她有些不乐意,又想龇牙了。格桑不喜欢小狼崽,就把挂包递给我,说,哥,你背着吧,你不是喜欢大黑吗?背着这个包,大黑就会跟着你转啦。
这倒是个好主意。的确,当我把挂包往脖子上一挂,大黑就开始把目标转到了我身上,她是开始关注起我来了,但我不希望是用这种方法,因为大黑一直在龇牙,为了保护她的小狼崽,她的警惕性十二分地提高了起来,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我们赶到牧场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就因为早上那顿饭耽搁了不少时间。
这几天,我和格桑在多吉大叔的帮助下,都互相在教对方语言。格桑很聪明,当然我也不笨,为了加强记忆,我一边学一边在本子上记录,格桑也学习我的方法,大家进步都很快。两个人想交流的时候,就会拿出本子来,一边对照,一边想一边说,平静的放牧生活也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尤其是格桑给我讲草原上的动物的故事的时候,我感觉生活其实真的是七彩的。
当我在军营的时候,我发现了美丽的橄榄绿,当我在大草原的时候,我发现的又是另一种别样美丽的绿,像海一样,深深地包容了我这个外来者。
【楼主】
第十五节 与狼搏斗
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只要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猎物,狼们就是损兵折将,也要千方百计地把猎物搞到手。我想,大黑可能也计算出了这些不利的因素,她要分身保护羊群,要保护家里的两个大活人,还要应付七头凶残的狼,她预感到大事不妙,所以就领着我们迅速地撤退。很奇怪,那些狼们为什么不快速地追上来,反而却走走停停,不住地向我们这张望,然后东闻西闻,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草原上的孩子就是聪明,格桑突然叫起来,啊!它们是来找小狼崽的,刚才小狼崽撒了泡尿,狼们一定是闻到尿味追过来的!
格桑建议我把小狼崽扔掉,反正那些狼们会追上来,也会把小狼崽叼走,我想了一下,还是没答应,如果回到家里,大黑发现她的小狼崽不见了,而那个包又挂在我的脖子上,没准她会把我五马分尸也说不定。想到这里,又望望身后不远的狼群,我的汗毛就竖了起来,心里有点寒,狼们一步一步地紧跟在后面,慢慢地,快跟到了村口。大黑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了身,她可能是预感到这些狼会一直跟进村子,而自己的主人就住在村子里,大黑护主,她准备首先发动攻击。
走吧,我们先赶羊群回去,大黑在这里拦住狼群,那些狼不敢上来的,格桑说。我摇了摇头,把挂包递给格桑,说,你先赶羊群回去,我再走,这样好一点,狼们不敢很快跟上来。格桑被我骗了,善意的欺骗,他赶着羊群飞快地往村口方向跑去。
我留了下来,和大黑并肩作战。我明白协同作战的力量远比一个人孤军奋斗要强得多,哪怕是獒和狼们的搏斗,而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基本上帮不了什么忙,但至少也可以给大黑打打气,壮壮威。
我从路边的树杈上扭断一根树枝,我把树枝的前端折得很尖,用来当作武器,别看是一截小小的树枝,但拿在我这个当过兵的人手里,那就是一件足以近距离防身的武器。从大黑的表情来看,她似乎并不屑于我留下来给她帮忙,也许在她的眼里,两条腿的动物基本上就算是半个废物,当然她的主人除外。她看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什么感激的意思,只是把全身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准备战斗。
一想起战斗两个字,我全身的血就开始沸腾。战斗这个词眼,现在已经离我很遥远了,我想起以前在任务中,我举着那把心爱的狙击步,守望自己的猎物,然后开枪,猎物中弹倒下,血从眉心里流下来。也许,我的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不安份的躁动,我渴望战斗,此刻,机会来了!
我把树枝紧紧地握在右手中,左手铁拳紧捏得像块石头。我再次看了看大黑,她的神情很专注,除了紧盯着前面的七头狼,对别的东西根本就目不斜视,时间是静止的,周围的一切仿佛成了真空,而现实中,只有她和七头恶狼。
狼们不敢妄动,毕竟这是一只狮子般威猛的獒,狼们也知道先比较敌我双方的实力,因为我的加入,明显这一方的优势又壮大了一些。几头狼开始窃窃私语,有两只狼向旁边迂回,我知道狼是懂战术的,它们从实战中悟出了不少的捕猎方法,迂回包抄是一个不错的计策,而且据说狼们也是因此屡屡得手。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两只狼的迂回行为更激起另外五只狼的斗志,五只狼有些跃跃欲试,准备在适时的时候发起攻击,我不太清楚这些狼为何竟会这样大胆,一般的狼见到了獒,都常常是吓得绕边走。
时机被大黑抢先了。大黑突然向前猛窜了一大步,仰头向着狼群,疯狂地吼叫起来,树枝上的树叶震得唏哩哗啦的一通响,草原上的草都伏倒了一大片。一只獒就有如此巨大的威力,我实在难以想象,当年成吉思汗的那只藏獒部队是如何的威猛,如果我军现在也都以藏獒为军犬,那又是何等的威风啊!
大黑的一通发泄吓得狼们集体后退了几大步,那两只迂回的狼也被震退了回去,狼们开始在原地踱步,似乎有些放弃的意思,因为小狼崽早被格桑带走了,羊群也在茫茫大草原上消失了踪迹。狼们不打无把握的仗,也不打没有丝毫利益可图的仗,虽然狼是很凶残,但这一点对敌我双方实力的清醒认识还是值得人类学习的。但大黑不同,她就算明知道没有必胜的把握,但还是勇猛地冲了上去,她要在狼们有撤退思想的同时,再给狼群敲上一个大大的警钟,那就是,再不给老子滚,老子就让你们好看!
为了助威,也为了压住阵脚,我也怒吼着,跟着大黑冲了出去,我准备先打最外边的那只看起来稍瘦一点的狼下手,我要卡断它的脖子,然后用尖利的树枝插穿它的心脏。听说,狼们最怕铁器敲击的声音,因为他们知道铁器的锋锐可以令他们致命。在狼的面前,你弱它便强,你强它便弱,没有铁器的时候,吼声也很奏效,我的吼声和大黑的吼声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不错的混响效果,雄壮的在大草原上久久回荡。
听说有狼群,村子里的几户牧民在格桑的带领下,领着自家的獒们赶来了,本来就心虚的狼们更加害怕起来,开始飞快地撤退,大黑趁势追击,她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一头狼的后半截屁股。我还没有瞧清楚大黑那闪电般的动作,就听“喀嚓”一声响,狼的血液像喷泉一样从大黑锋利的牙齿下溅射出来。
【楼主】
谢谢支持我的朋友们:)《獒》当然不会太监啦,后面的章节会更精彩,不过大家要耐心一点,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加这个群,和更多喜欢《獒》的朋友一起交流:)群号是:29954780
另外,这本书不是在宣扬獒的神话,而是对保护生态和物种的另一种阐述,希望大家能正确看待哈,看到最后面,你会发现很多能让你心动的东西……
【楼主】
第二十六节 打酥油
我走到帐篷外面,在大黑的身边坐下来,慢慢地给她讲白天发生的事情。
我,一个老人,一杆枪,一头熊,老人喊不要开枪的时候,而我却正把子弹推上枪膛……我不是英雄,那个老人才是!我说起来的时候很惭愧,但是很奇怪,大黑只是静静地听着,一向喜欢以鄙视我为乐的大黑,这一次竟然没有再用那种眼神不屑地看我,她像一个忠实的听众,又像是一个神父,充满爱心地聆听着我的忏悔。我摸了摸大黑的头,抚摸她的颈毛,她也没有不耐烦的意思,有时候,一只獒或者是一只狗,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听众,她比人更有耐心,至少,当你倾述的时候,她不会喋喋不休地向你唠叨。
夜空,那样静,草原上的星星在寒夜中显得特别明亮,一弯明月孤独地悬挂在夜空,风在吹,草在摇,这样诗情画意的夜晚,我却一个人孤单地坐在大草原上,陪伴我的却只是一只獒。我想起了不久前向我提出分手的女友,她说我给不了她要的快乐和希望,然后就扑扇着自己的翅膀,飞走了,却把断了翅膀的我狠心地抛弃,而大黑却不嫌弃我,虽然有时候,她也会嘲笑我,鄙视我,而我也在大黑的嘲笑和鄙视中再一次地成长起来。
我真的感到冷了,从帐篷里拿出军毯,披在肩上。军毯还算宽大,我把另一半披在了大黑的肩上,我搂了搂大黑的脖子,大黑也没有反抗,依然那样静静地坐着,警惕着大草原上的风吹草动。
夜,好孤独,一个曾经的军人和一只獒,共披着一张毯子。
这两天,好几只母羊都下了羔子,羊奶吃不完,多吉大叔就把羊奶存放在大木桶里,进行发酵,我问干什么用的?多吉大叔回答我,打酥油的奶必须先经过发酵,然后才可以进行提炼,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打酥油的日子终于来到了。多吉大叔说,在风暴来临之前把酥油打好,因为风暴之后,大草原上的气候就会一天比一天地冷起来。
藏区人民最喜欢吃的其实是牦牛产的酥油,味道香甜,口感极佳,没吃过酥油的人,不会知道酥油在藏族人民生活中的重要。羊酥油比牦牛酥油在营养和口感上都要差一些,但打酥油的时候,却是一样的费力,工具其实很简单:一只酥油桶,一个盛有清水的大木盆。酥油桶是木制的,分成三部分,五分之一打入与桶外径差不多的土坑里,露在土层以外的部分,在上、中、下分别打三层箍子。然后有一块比木桶内径略小的厚木板,藏语叫“甲洛”,上面掏有三角形或方形的五个孔,其中四孔均匀地分布在木板的各对称部位,中间的方孔上固定着一根一把粗、直、高出桶一尺左右的木棍。酥油桶外加一个木盖,“甲洛”柄从中央的圆孔中伸出。一般酥油桶都能装六十到八十斤奶。
打酥油时,两手握住木柄,把“甲洛” 压到桶底,然后松手,任凭浮力把“甲洛”缓缓托起来,这样要反复近千次,酥油才从奶中分离,浮于表层。这时,要小心地把酥油捞起,把粘在桶壁上的油点捏出,一起放入盛凉水的大盆里,在凉水中用两手反复捏、攥,直至将酥油团中的杂质——脱脂奶除净为止。
当多吉大叔和我解释这些的时候,我觉得其实很简单,不就是把一个大木片子压下去再浮起来,然后再压下去吗?多吉大叔只是笑笑,没说话。
准备好一切东西之后,就示意我可以操作了。其实,在藏区,外族人一般是不可以帮藏族同胞打酥油的,听说是犯忌讳。我曾经问过多吉大叔,多吉大叔只是笑笑,后来就开玩笑地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倒更像是个藏人了,其实汉人以前不是也有很多的忌讳吗?现在许多人也不会太在意那个了,你一直想试试,那就试一下吧。我迫不及待地抓住木柄,把“甲洛”往下压,想不到的是,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甲洛”才晃悠着逛到了桶底,好不容易又晃悠着浮上来,我急忙抓住,再用力下压,桶里的奶却从缝隙中泼洒了出来。你想想,硬是把八十斤的奶水从桶壁与木板间隙及木板的四个孔中挤压出来,得需多大的压力呀!没想到,我的第一次打酥油竟然这么失败。这个时候,我第一眼就瞅向了大黑,因为我是个外来者,除了大黑之外,没有人会嘲笑我,也只有大黑,从来不会给我面子,当我出洋相的时候,她就会走过来坐在我旁边,好笑地继续看我出洋相。
大黑果然走过来了,就坐在酥油桶旁边,高高在上的看着我这个自愿打长工的人,我真的没想到,打酥油是这样一件费力又需要技巧的事。我有些泄气,就冲大黑嚷嚷,看什么看,你会打酥油吗?就知道笑话我。大黑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坐着,我知道这家伙表面上好像很心平气和,其实她心里知道我是在骂她,善意的“骂”。更令我想不到的是,不知道大黑是故意在磨练我还是想和我找茬,她忽然站了起来,“扑嗵”一下,两个大爪子就踏进了木盆里,后腿一蹬,木盆子就整个儿翻了过去,水流得到处都是。大黑像个蚂蚱一样,飞快地跳开,然后嘲笑地冲我甩了甩屁股,就走去和毛毛聊天去了,用他们的獒语聊天。
这些天来我发现,大黑和毛毛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了,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獒少了,獒们之间更需要某种沟通和团结。毛毛在给大黑舔颈项上的毛,看起来很亲密的样子,令我有些眼红,怎么就没有人肯在我需要安慰的时候来关心关心我呢?我眼红大黑的幸福,大黑却竟然幸灾乐祸地冲我甩尾巴,我不知道,原来一只獒也有调皮时的一面,但前提必须时,你已经和她足够熟悉。
我咬牙坚持着打酥油的单调动作,大黑和毛毛很乐意似地坐在一边当监工,我打啊打啊,感觉到两条膀子要被卸掉了一样。这时候,我宁愿负重四十公斤,再去跑个五十公里,也不愿打酥油了。
上千次的反覆动作,天知道那些藏族妇女们以前是怎么样打酥油的,怪不得都说藏族同胞强悍,女人都如此,何况男人?
【楼主】
第四十五节 打猎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在翻滚,就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就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有点冻得人打哆嗦。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儿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捞那么多干嘛?
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我更多了一些反璞归真的自省。格桑坚守着规矩,不肯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顺便让格桑也尝尝。
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鸟不吃鱼,格桑还是坚持不肯吃,后来左右望了一下,见没有人,就说可以尝一小片,但是不许告诉他阿爸。
尝了一小片生鱼片后,格桑就再也不肯吃了,还告诉我,上当了,一点也不好吃!生鱼片有股子怪怪的味道,滑腻腻的,还有刺。我说那叫腥味,猫吃腥就是这个意思。格桑不知道什么叫猫吃腥,非要问个明白。我真后悔说了那句话,和他解释猫吃腥就是男人“偷腥”的意思?格桑还是个小孩子,哪里懂这些,再说了,我也不好意思说,免得损坏了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格桑还在问,我急中生智,一指远处的山坡,说,看,有野兔!格桑急忙问,在哪里?在哪里?快把枪给我!
其实,哪有野兔,我只是在分散他的注意力,我们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儿,兔子一会儿就跑出来了,她们在洞里呆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的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融入大自然的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杀手,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倒位,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在我看来,却是无比的一种幸福,现在已经被我失去了的幸福。
我仰面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落泪,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会不因为我的哭鼻子而笑话我。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地地方朝我这边守望。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机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杀机,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接近于现实中的普通人,但还是忍不住要教训格桑几句。格桑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骂自己笨蛋,他很好学,有时候甚至是会厚着脸皮的不耻下问,尤其是对于枪这种东西。我突然有些后悔,格桑是一个天生的杀手,我不知道,我这样教他,到底对还是不对?
格桑已经朝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兔子洞,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个洞口,看来,人们所说的狡兔三窟果然不假啊!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洞,也不知道兔子又藏在哪个洞里,这一点,格桑就比我精明多了,他告诉我,其实都是假洞,只有一个是真的,假洞一般都是死洞,挖得也不深,掏一下就知道了。我奉劝他,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就这样用手掏?
格桑找来了一根细树枝,往洞里捅,捅了两下,告诉我,这是个死洞,然后就又去捅别的洞。他正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在动,不是风吹的动,而是猎物跳过时带起的风,风吹得草在响,我连头都没回,就喊格桑,兔子跑了!
格桑急忙回头瞄准,一只断了腿的兔子仍然拼命地在跑,但已经跑得不快,跳得也不远,断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抠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砰”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兔子毕竟个体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乎乎的。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真的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都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去打大猎物!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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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第四十六节 小狼群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支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我最担心的就是夜晚草原上的狼,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比起群体出动的狼来说,搏击的个体总是要少一些吧,不像狼群,当它们蜂拥而来的时候,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纠纠、气昂昂地往前走,他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支土猎枪,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我还没有觉察出危险,然后危险已经在悄悄地降临,我和格桑都没有发觉,有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然后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我深深的明白,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我也知道,曾经自己从狙击步枪镜里守望猎物直至杀死猎物,总有一天,自己也会被别人守望并死死盯住,生命就是这样奇妙,一来一往,周而复始。
我们闯进了一片林子,因为格桑要打大猎物,树林子里的机会显然要大得多,动物们也知道寻找自己的掩体,大草原上处处充满杀机,林子里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我说,格桑,回去吧,天色不早了,再走也不一定碰得到大猎物,越走越深,也不安全,要不,咱们先回去,明天再来吧?格桑被扫了兴,有些不开心,他还是坚持要打一只属于自己的大猎物,好向我证明,我所教他的他已经学会了,他也是个草原上的神枪手。我还想再劝他的时候,格桑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噤声,我发现前面树林子里站着一头水鹿。水鹿常常是小群体活动,夜行性动物,白天隐藏在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最喜欢在水边觅食,因为善游泳,喜欢泡水,所以叫“水鹿”。
我所知道的是,水鹿这种动物感觉十分灵敏,常常能预感到潜在的危险,性子机警,最善奔跑,一旦被它发现有危险降临,一眨眼就可以跑得无影无踪。这头水鹿可能是落单了,也可能是奔跑的时候受了伤,行动有些迟缓,站在林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它的同类们。格桑很聪明,对于我所教他的知识竟然也可以活学活用,他躲到了一株树的后面,用密密的树枝做伪装,将枪管从枝叶中悄悄地伸了出去,瞄准那只水鹿。
我觉得这头水鹿很可怜,脚受了伤,又落了单,同伴不见了,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林子里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林子里危机四伏,野兽们都会跑出来觅食,这头落了单的水鹿很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我不建议格桑猎杀这头水鹿,水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我也不希望格桑因为捕杀的快感而变得越来越倾向于暴力。
水鹿还在左顾右盼着寻找它的同伴,它还不知道有个拿枪的小猎手已经盯死了它,格桑已经悄悄地做好了准备,他扣动了扳机。但是,水鹿命不该绝,格桑抠动扳机的时候,水鹿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正掉转屁股往旁边看,这一枪本来应该打在水鹿的脑袋上,可却偏偏打中了水鹿的屁股。“砰”的一声枪响,水鹿的屁股上烂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涌出来,格桑正准备再补第二枪,与此同时,树林子里哗啦一片响,窜出七只狼来,其中有一只断了半片耳朵。
我认得这群狼群,格桑也认出来了,那头被我们放生的小狼已经长大些了,体形越显强壮,第一个扑了上去,张开锋利的牙齿,向水鹿的屁股上狠狠地咬去。小狼这一口原本是要咬水鹿的咽喉,但是水鹿也知道大难临头了,屁股上又中了一枪,就急忙闪躲,脖子一甩就躲了过去,用自己的屁股顶住了小狼的大嘴。虽然水鹿的屁股上被小狼狠狠地撕咬下一片肉,但也总比咽喉被咬断要好得多,水鹿嘶鸣起来,奋力挣扎,但是与事无补,其它几只狼已经蜂拥扑上,将水鹿团团围住。七头狼分别咬住水鹿身体的不同部位,水鹿在挣扎着,用力扭摆自己的身体,狼群死死咬住猎物不松口,在半空中翻腾着,狼爪一抓到水鹿的身体,就死死地抓紧了不放,水鹿的挣扎无异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我看见那头长大的小狼突然松开了嘴,绕到前面,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水鹿的咽喉,水鹿还想在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被狼群扯倒在地。水鹿还没有断气,七头狼就开始一起分享捕来的猎物了,它们分别咬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肉,然后狠狠地咬下来,吞进肚里,更残忍的是,水鹿还能低低地嘶鸣,侧着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狼咬下来吞掉。这无异于是人间最残忍的事了,我有点看不下去,格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小声地告诉我,阿哥,你瞧,那头长大的小狼!
我问,怎么了?我知道是那头小狼。
格桑饶有兴致地又观察了一会儿,很有把握地说,将来,这头小狼一定会成为这队狼群的首领,你看,那只头狼抢到的是水鹿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别的狼都不敢和他抢,只有那只小狼敢,而且他很凶猛,并且是公狼,将来终有一天头狼要老去,小狼很快就会取代那只头狼的位置。
哦,是吗?为了保证两个人的安全,我一直在观察头狼和其它几只较有实力的狼,这时才观察起小狼来。格桑说得没错,那只小狼的确十分凶猛,刚长出一点牙牙的时候,他就敢从大黑的怀里抢羊腿,现在长大些了,就已经有胆量和头狼争抢食物,等以后成年了,就更了不得,但他现在的胆识足够,只是体力和威猛还不行。
小狼群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支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我最担心的就是夜晚草原上的狼,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比起群体出动的狼来说,搏击的个体总是要少一些吧,不像狼群,当它们蜂拥而来的时候,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纠纠、气昂昂地往前走,他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支土猎枪,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我还没有觉察出危险,然后危险已经在悄悄地降临,我和格桑都没有发觉,有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然后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我深深的明白,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我也知道,曾经自己从狙击步枪镜里守望猎物直至杀死猎物,总有一天,自己也会被别人守望并死死盯住,生命就是这样奇妙,一来一往,周而复始。
我们闯进了一片林子,因为格桑要打大猎物,树林子里的机会显然要大得多,动物们也知道寻找自己的掩体,大草原上处处充满杀机,林子里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我说,格桑,回去吧,天色不早了,再走也不一定碰得到大猎物,越走越深,也不安全,要不,咱们先回去,明天再来吧?格桑被扫了兴,有些不开心,他还是坚持要打一只属于自己的大猎物,好向我证明,我所教他的他已经学会了,他也是个草原上的神枪手。我还想再劝他的时候,格桑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噤声,我发现前面树林子里站着一头水鹿。水鹿常常是小群体活动,夜行性动物,白天隐藏在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最喜欢在水边觅食,因为善游泳,喜欢泡水,所以叫“水鹿”。
我所知道的是,水鹿这种动物感觉十分灵敏,常常能预感到潜在的危险,性子机警,最善奔跑,一旦被它发现有危险降临,一眨眼就可以跑得无影无踪。这头水鹿可能是落单了,也可能是奔跑的时候受了伤,行动有些迟缓,站在林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它的同类们。格桑很聪明,对于我所教他的知识竟然也可以活学活用,他躲到了一株树的后面,用密密的树枝做伪装,将枪管从枝叶中悄悄地伸了出去,瞄准那只水鹿。
我觉得这头水鹿很可怜,脚受了伤,又落了单,同伴不见了,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林子里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林子里危机四伏,野兽们都会跑出来觅食,这头落了单的水鹿很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我不建议格桑猎杀这头水鹿,水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我也不希望格桑因为捕杀的快感而变得越来越倾向于暴力。
水鹿还在左顾右盼着寻找它的同伴,它还不知道有个拿枪的小猎手已经盯死了它,格桑已经悄悄地做好了准备,他扣动了扳机。但是,水鹿命不该绝,格桑抠动扳机的时候,水鹿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正掉转屁股往旁边看,这一枪本来应该打在水鹿的脑袋上,可却偏偏打中了水鹿的屁股。“砰”的一声枪响,水鹿的屁股上烂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涌出来,格桑正准备再补第二枪,与此同时,树林子里哗啦一片响,窜出七只狼来,其中有一只断了半片耳朵。
我认得这群狼群,格桑也认出来了,那头被我们放生的小狼已经长大些了,体形越显强壮,第一个扑了上去,张开锋利的牙齿,向水鹿的屁股上狠狠地咬去。小狼这一口原本是要咬水鹿的咽喉,但是水鹿也知道大难临头了,屁股上又中了一枪,就急忙闪躲,脖子一甩就躲了过去,用自己的屁股顶住了小狼的大嘴。虽然水鹿的屁股上被小狼狠狠地撕咬下一片肉,但也总比咽喉被咬断要好得多,水鹿嘶鸣起来,奋力挣扎,但是与事无补,其它几只狼已经蜂拥扑上,将水鹿团团围住。七头狼分别咬住水鹿身体的不同部位,水鹿在挣扎着,用力扭摆自己的身体,狼群死死咬住猎物不松口,在半空中翻腾着,狼爪一抓到水鹿的身体,就死死地抓紧了不放,水鹿的挣扎无异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我看见那头长大的小狼突然松开了嘴,绕到前面,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水鹿的咽喉,水鹿还想在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被狼群扯倒在地。水鹿还没有断气,七头狼就开始一起分享捕来的猎物了,它们分别咬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肉,然后狠狠地咬下来,吞进肚里,更残忍的是,水鹿还能低低地嘶鸣,侧着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狼咬下来吞掉。这无异于是人间最残忍的事了,我有点看不下去,格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小声地告诉我,阿哥,你瞧,那头长大的小狼!
我问,怎么了?我知道是那头小狼。
格桑饶有兴致地又观察了一会儿,很有把握地说,将来,这头小狼一定会成为这队狼群的首领,你看,那只头狼抢到的是水鹿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别的狼都不敢和他抢,只有那只小狼敢,而且他很凶猛,并且是公狼,将来终有一天头狼要老去,小狼很快就会取代那只头狼的位置。
哦,是吗?为了保证两个人的安全,我一直在观察头狼和其它几只较有实力的狼,这时才观察起小狼来。格桑说得没错,那只小狼的确十分凶猛,刚长出一点牙牙的时候,他就敢从大黑的怀里抢羊腿,现在长大些了,就已经有胆量和头狼争抢食物,等以后成年了,就更了不得,但他现在的胆识足够,只是体力和威猛还不行。
【楼主】
第五十一节 攻击
草原上的白天远长过黑夜,夜其实很短,我和格桑再坚持一阵子,天就差不多快亮了,那个时候,相信多吉大叔也就会找到这里,就算大叔找不到,但大黑的鼻子很灵,也一定会在很远的地方就嗅出我们的气味。
坚持了许久之后,天色快亮了,狼群也有些不安,头狼有些焦躁的情绪,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突然叼起那支枪跑了出去。我不知道那只头狼想干什么,过了一会儿,它又跑了回来,这次是空着嘴巴,枪却已经不见了!我这才明白,头狼是转移走我们的武器,它似乎准备发起黎明前的最后一次攻击。我提醒格桑,打起精神来,狼群又要发动攻击了!
格桑左右瞧了一瞧,枪掉下去了,他想找点什么防身的东西,我扭断了一根较粗些的树枝,用尖刀把树枝前端削得尖锐无比。我把尖刀递给格桑,留着他防身,把树枝紧紧地握在自己手里。格桑有些担心地问我,阿哥,那树枝管用吗?要不,刀还是给你,你厉害,刀给你比给我要管用。我来不及和他解释太多,头也不回地盯着树下的狼群,我说,别婆婆妈妈的,拿紧刀子,盯住狼群,我是受过特种训练的,就算是根树枝,也比你手里的刀子厉害。格桑不出声了,他为自己丢掉了那支枪而感到歉疚,如果这个时候枪还在手里,那就可以派上大用场了。
我原本可以一枪打死头狼,虽然狼群不会因为头狼的死而离去,但至少在它们重新确定新的首领前,我们又可以争取到一部分宝贵的时间。但现在,枪没了,只有硬扛,狼群又开始在树下扑击,并且有几只狼开始刨挖树根下的泥土。我现在真有点彻底的佩服这些狼了,竟然能想出这么多的鬼点子。人们都说狐狸狡猾,在我看来,狼一点也不比狐狸差,甚至比狐狸还要更狡猾更多疑。
一只狼刨挖泥土的速度也许会很慢,但好几只狼一起刨,就像个小型挖土机一样,就看见泥土哗哗哗地飞出去,不一会儿,树下就被刨出了一个大坑。狼群集体向树杆上猛扑,我知道树根扎得很深,大树不会因为狼的扑击而倾倒,但树杆子却有点在摇晃,我抓紧格桑的衣领子,怕他会掉下去。
在部队搞演习或者是接到任务整装出发的时候,也从来没体会过现在这样紧张的心情,我的心情在焦急中煎熬,天色一点一点地放亮,但狼群并没有放弃我和格桑这两块难啃的硬骨头,仍然在向树上扑击,它们在等待着我们这两块硬骨头快点掉下去。突然,格桑惊喜地叫起来,阿哥,我听到大黑的叫声了!还有另一家的獒!
我一直在关注着树下的狼群,没有注意到别的声音,这时格桑的一句提醒,令我顿时震奋了不少。我侧耳细听,远远的,空气中似乎隐约传来大黑那雄壮而气韵悠长的吼叫,刚猛浑厚的叫声令人情绪亢奋,想不到大黑快要做妈妈了,竟然还是这样威猛,气势一点不减当初。如果这个时候我的手里还有枪,我就会开枪向天示警,告诉大黑和多吉大叔,我们所在的方位,但是现在没办法,只能靠大黑灵敏的嗅觉了,找不找得到这里,可能还是个未知数。
我的心情又暗淡了下来,但我相信大黑,她一定会找到这里来的,那只是个时间问题。我想起来,草原上的人们习惯了在辽阔的山坡上放歌,嗓门子都是特别的宏亮,和我那宏厚的嗓音比起来,更多了几分悠长和尖锐,我问格桑,会唱歌吗?格桑点点头,说,当然会,放羊的时候没事干,就经常扯着嗓子嚎,对天嚎,对羊嚎,对着大黑嚎,我的嗓子就是跟大黑练出来的。
我笑着说,那,你唱首歌吧,大黑听见了,就会来找我们。格桑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放声大唱起来,他是扯直了嗓子唱,带着一点干嚎,但声音却又尖又锐,可以传到很远。我借着格桑的兴致,也跟着一起吼叫起来,树下的狼群被这突如其来的尖叫声给吓了一跳,全体向后撤退了几步,搞清楚状况之后,又迅速地再次围拢上来。
大黑听到我们的声音,她可能是在快速地向我们这边跑过来,一边放声大吼,钢烈的声音震得狼群集体会头,侧耳凝视。獒来了两只,除了大黑,还有另一家的那只公獒,长得也是很凶猛的样子,看起来像头狮子。
狼群有些动摇了,准备撤退,但是,头狼却更狡猾一些,它准备还是留下来,先看看情况再说,毕竟现在它手下还有二十个弟兄,而獒,只来了两只。大黑很生气,她可能一整天都在担心我们为什么不早些回去,现在看到这群狼,她憋了一肚子的气就发泄了出来。
头狼在犹豫要不要撤退,但大黑却没有给头狼更多的犹豫时间,她远远地冲进树林子,不等头狼做出什么表示,就放声狂吼,挟着一股劲风,向头狼猛冲过去。大黑此时的样子很凶猛,奔跑起来像飞在半空一样,全身的黑毛都飘动起来,她张着长满利齿的血盆大口,吼声震得树林子不住地抖动。头狼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面前的这个对手不是个平常的家伙,个头大而且强壮不说,气势也异常的凶猛,那锋利的尖齿可以一下子插穿自己的骨头,吼声像狮子一样,令整个狼群都感到恐惧。但这是一支大狼群,就目前来看,还保留着二十个生力军的队伍,比起两只獒来说,数量上占足了大大的优势,而且,其中一只还是个身怀六甲的大肚婆。
看样子,在摸清了实力之后,狡猾的头狼准备试探一下,当大黑向它猛冲过去的时候,头狼仰头嚎叫起来,所有的狼像接到了命令一样,突然一同跃起,扑向大黑,它们要挑孕妇先下手。所有的狼伸长了利爪,张开了锋利的大嘴,向大黑抓咬过去。对于狼群的反抗,大黑愤怒的表情异常激烈,她那一对小眼睛里暴露出野性的凶光,皱起鼻子,竖起尖齿,整个身子像一条跃出水面的鱼,在半空中扑腾、翻转、跳跃,四只强壮有力的爪子所到之处,狼立即被扫了出去。
【楼主】
这么狠。。。
【楼主】
第六十六节 听天由命
天还没有亮,屋外灰濛濛的,只有地上的雪反射出一层薄薄的光。
我吃惊地发现,四个瘦弱的小狼崽正趴在屋门外的雪地上嗷嗷地哀叫着,它们不知何时被母狼叼到了门边,小肚皮裸露在寒冷的空气中,已经被冻得发紫,母狼不在窝里,雪地上留着一行爪印。我急忙跑出去瞧,母狼刚走没多久,拖着她那伤重的身子,所以走得不快,我看见前方远处有一个黑影在移动,一瘸一拐的,一边艰难地走着,还不断地回头往这边看,这样的情景,很容易让人想起“生离死别”这个字眼。我知道,那个黑影就是那只可怜的母狼,虽然多吉一家救了她的命,但是却救不了她的孩子,在无情的大自然面前,母狼没有办法,只有将自己的孩子丢下,自己去寻找自己的族群,如果她的孩子们幸运,还能保住性命,也可能她还会带着自己的族群再回来寻找它们。没办法,总不能眼看着四个刚出生才两天的小家伙被活活地冻死在外面,我把四只小狼崽抱在怀里,给它们取暖,四个小家伙明显地嗅出气味不同于它们的母亲,就挣扎着,努力想摆脱我的控制。
看着太子王子他们幸福地睡在大黑怀里,太子睡着的时候嘴巴里还咬着个奶头,即使是在睡梦中,还不时地咂巴几下小嘴,我就更加可怜起怀里的四只小狼崽来。
老年人醒得早,多吉大叔被院里的动静惊醒了,他披着衣服起身来看,看见空空的狼窝和我怀里的四个小狼崽,就叹了口气,点着了一袋旱烟,也不进屋,就站在门口抽起来。我问多吉大叔,怎么办?母狼走了,丢下了四只小狼崽。多吉大叔深深地抽了口烟,叹口气,说,母狼也知道她养不活四个孩子,这里终究不是她待的地方,所以她才会走,去找她的族群,小狼崽是死是活,也只能听天由命。
我摸了摸小狼崽冰冷的身子,有两只已经冻得不行了,肚子也瘪瘪的,里面没有一点食物,小鼻孔里直流清水,四只瘦弱的小爪子抽筋似地抽搐着。多吉大叔咬着旱烟袋,从我怀里接过四只小狼崽,走进屋里去,说,给大黑试试吧,看看她肯不肯养……唉,可怜……
大黑早听出屋外的动静了,她一直半闭着小眼睛在观察我们,现在看见多吉大叔手里拿着四个灰不溜湫的小东西走过来,本能地扭了扭身子。这四个小家伙比起自己的四个漂亮小宝贝来,那可差远了,又瘦又小,像四只灰老鼠一样,畏畏缩缩的,一点儿也上不得台面,大黑现在有了自己的孩子,对外族的异类就有一点排斥。但作为一个刚成为母亲的新手,大黑对这四只可怜的小东西还是充满了慈爱和同情,她用嘴巴拱了拱自己的四个小宝贝,给四只可怜的小狼崽留出一片地方来。
多吉大叔轻轻地把四只小狼崽放到大黑的肚皮下面,小狼崽开始还有些挣扎,想跑,但是后来找到了奶头,一吸到甜美的奶水,就再也不肯放开了,把小小的爪子使劲按在大黑的肚皮上,用力地吮吸着。大黑再次闻了闻四只小狼崽的气味,有点排斥,她用嘴巴拱着四只小狼崽,想把它们拱开,但是又觉得小家伙们很可怜,拱了一会儿,又用爪子把它们往怀里搂,搂了一会儿,又想用嘴巴往外拱。
我想,大黑现在心里一定也很犹豫,她想喂养这四个可怜的小家伙,但是,又怕自己的孩子抢不到奶水,会吃亏,心里就很矛盾,但是却一直没有去伤害四只小狼崽,真是难为这个年轻的母亲了。
四只小狼崽拼命地抢奶头,有一种好像现在不吃饱以后就再也没得吃了的感觉,仿佛吃饱之后的第二天就会是世界末日,它们拼命地吸啊抢啊,惊醒了另外四只小獒。首先被惊醒的是太子,太子嗅出了窝里的异类气味,他绝不能容忍自己的地头上钻进四只小狼崽子,他拼命地挤到大黑肚皮下面,迈着四条粗壮的小腿,使劲地往大黑肚皮上面爬,然后用爪子把四只小狼崽小小的脑袋使劲往下摁,强迫它们把嘴巴里的奶头吐出来。王子也醒了,白天还和太子打架的他现在也加入了太子的队伍,兄弟俩合力一起把四只小狼崽驱逐到红地毡另一边的空地上,然后两个小家伙开始给自己分配奶头,即使不吃,也要叼在嘴巴里咬着。
公主很霸道,仍然冲到四只小狼崽的群里,和四只瘦弱的小狼崽扭打,用自己胖乎乎的身子把小狼崽使劲往外挤,有两只更瘦些的小狼崽竟然被她挤得掉出红地毡,滚到冰冷的地面上。
格格很娇气,也比较懒,吃饱了就贪睡,被闹醒之后,张着肉乎乎的小嘴,打了个呵欠,趴到母亲的前腿下面,又呼呼大睡去了。
我可怜那四只失去了母亲的小家伙,多吉大叔也叹了口气,把四个小家伙拿起来,远远放到大黑屁股后面的地方,让它们借着大黑的身体取暖。很可惜,四只小狼崽都饿了两天了,虽然现在也吃了点奶水,但是因为母狼把它们扔到了门口的雪地里,它们在外面冻得时间太久,有两只没捱到天亮,就死掉了。还有一只是在天亮的时候,被太子和王子死死地摁住,后来不知怎么就断了气。
四只小狼崽只剩下一只稍微体格强壮一点的,它运气好,钻到了大黑的尾巴下面,没被太子和王子他们找到,最后保住了一条命。以后小狼崽再饿的时候,我们就得先把四只小獒移开,等小狼崽吃饱之后,就要马上把它拿走,放到另一个给它做的小窝里,让它自己独自呆着,因为,即使大黑不咬它,四只小獒也会合力把它欺负死。
就这样,坚持了几天之后,最后一只小狼崽的命总算是保住了,因为它吃的是獒的奶水,所以体格也就越长越强壮,身上的毛色也越长越光亮了。
这几天一直没下雪,最初地上下的雪已经被风吹得很结实,院子里的雪也都被踩得硬梆梆的,半夜再一冻,就结成了冰坨子,走在上面很滑,我的平衡力还好,一直稳得住,格桑就结结实实地摔了好几个屁股墩。
【楼主】
第六十七节 残断的无线信号
我知道多吉大叔老胳膊老腿的,怕他万一有个闪失,摔坏了那可不好办,就是去医院现在都找不到去城里的车,冰天雪地的,人家也不肯来。
我在吃完早饭之后,动员格桑一起帮我铲院子里的雪,铲到院子外面去,教他堆雪人玩,格桑很高兴,他还没堆过雪人,就很勤奋地一个人把院子里的活都给包了。我帮助格桑铲了一半的雪,然后就爬上瞭望台,向远处望,我希望能看见那只受伤的母狼,更希望她能回来带走她的孩子。
让一只獒来喂养一只小狼崽,这终究不是个事,也不能长久。小獒们一长大,等到长牙的时候,就会拿小狼崽来练牙。它们嗅得出小狼崽身上不同的气味,小獒们天生和狼就是死敌,不可能像人们传说中的那样,把一只狼和一只狗从小养在一起,长大了就会成为好朋友,那绝不可能。我守望了半天,什么也没有看见,这几天,狼倒是没有半夜叫唤了,也没有来袭击村子,我猜想,可能那些狼群暂时找到了一些迁移的动物,它们找到了吃的,所以就不有来村子里打食,但是迟早都会来的。
格桑铲完了剩下的雪,让我帮他堆雪人,我们就在院子外面堆,看见扎西木大叔又拿了些肉和骨头来给大黑吃。大伙都知道大黑生小獒了,这些天都有人拿着吃的来看大黑,扎西木大叔尤其来得勤快,有时一天来两次,大黑总是不太搭理他,她还在为扎西木大叔卖獒的事生气,这种事是让大黑一生都不能原谅的。
格桑也不喜欢扎西木大叔,他见扎西木大叔一直站在门口和他阿爸絮絮叨叨地说,就很厌烦,忽然拉住我衣袖,说,阿哥,走,我们玩无线电去。
格桑竟然还记得这个东西,这几天我一直兴奋于大黑顺利生产的事,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想起当初对格桑的承诺,我欣然答应。我们钻到屋子里,扒出了那架旧电台,这是一部退役了的旧电台,现在部队里都换装新型电台了,功能更好,实用性能更高。虽然电台是旧了点,电池好像还有点漏点,可能是我把它扔在潮湿的地方太久了,虽然旧,但用来给格桑玩玩,还是可以的。我打开开关,告诉格桑使用方法,格桑很聪明,自己到处扭了一通之后,竟然无师自通了,其实电台这玩意不深究的话,只是玩一玩,还是很简单的。格桑把耳机套在脑袋上,仔细地听着,听了一会儿,忽然把耳机摘下来递给我,说,阿哥,里面沙沙的,一点也不清楚,但是,好像有点什么声音,听起来呼啦啦的。是吗?开始玩的时候,我还以为在这冰天雪地的荒野里,又是这样一部旧电台,可能什么也接收不到的,但是现在听格桑这样一说,我就知道这附近有信号波段存在,一定有人也在摆弄无线电之类的东西。
我急忙接过耳机套在耳朵上仔细倾听,里面传来沙沙的声音,什么信号也没有,这部旧电台曾经使用时间太长,而且损坏了几次,还维修过,如今的信噪比太低,灵敏度也差,噪音的传送远远大过了信号的接收。我重新调整波段,仔细搜索,仍然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里面的噪音和杂音太大,除了沙沙的声音什么也听不到,我正准备摘下耳机的时候,突然里面呼的一声响,像是山口的风猛地吹过,接着又是一片被中断了的沙沙声。
有信号!刚才传来的虽然不是人说话的声音,而且只有短短的半秒钟,我仍然听出那是从山口处传来的猛烈的风声,信号是从山上传过来的,也可能是半山腰,听起来很空旷,像是在一座雪峰上。
我重新调整电压驻波比,尽量接近1:1,再次进行侦测,将波段固定在那个接收到风声的位置上,耳机里还是沙沙的声音,我耐心地等待,过了许久,里面忽然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但是噪音太大,很不清楚,在这偏远的藏区,信号一点也不清晰。我主动向对方发送请求,请求对方再次联系,过了许久之后,耳机里终于又传来了呼呼的风声,夹杂着沙沙声和不太清晰的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断断续续的:雪峰……困……请求……援……三人……美国……请……
后面什么也没有了,这部烂电台的电池严重漏电,而且信号很不好,传送来的话声中也夹杂着一些断断续续的英语,电池快没电了。我猜想,可能是有三个外国人来这里旅游,突然遇到了下雪,然后他们去登雪山,结果遇到了麻烦,就被困在了半山腰或者是更高的地方。照这部破烂电台的接收效果及波段来看,最远距离也就在一百公里范围之内,而且那个地方是座雪峰,山上风很大,他们所处的位置应该比较接近谷口。那些人去登山也不可能背着个大电台,充其量使用的也就是个高清晰对讲机,还不是国产的,国产的达不到这么好的效果,并且,对讲机的电池充电量比较小,他们也使用不了多长时间。无线电对讲机信号传送一般也就一至三公里远的范围,我猜想,可能是因为附近的日喀则军区有较好的卫星网络信号支持,所以质量好一些的无线对讲范围也可以达到几十公里。
我让格桑守在电台旁边,继续等待信号,然后找到多吉大叔,问他这附近一百公里之内有没有雪峰,比较靠近谷口的地方?多吉大叔还在和扎西木大叔说话,听见我问话,扎西木大叔表现得异常热情,插口说,当然有,但是没那么远,也就在四五十里远的地方,那山也不算太高,就是有些陡,这个时候,应该大雪满山了……
扎西木大叔还在絮絮叨叨地说,多吉大叔问我,问那个地方干什么?现在可不是登山的好时节,那个地方处在风口上,气候异常的冷,天气也不正常,就是在平常季节里,也经常不是风就是雨的。
【楼主】
谢谢大家的支持,自己顶一下。
【楼主】
68、露宿暴风雪
说句实在话,大自然的力量是你想象不到的巨大,人类永远也不能清楚大自然会在你的面前设下什么样的屏障和陷阱,你只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去突破,而人的力量在大自然的面前又显得是那样的渺小而微弱。先巴大叔告诫我,说,这里的雪层会比较厚,而且山路原本就不平整,有很多雪洞和雪坑,走的时候就得非常小心,现在都被雪覆盖了,什么也看不到,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往前走。
我和达杰小心地跟在先巴大叔身后,我也不敢再抄近路了,在这个地方,即使你有能耐,也不一定就使得上,环境的恶劣让你根本就不能依着自己的习惯而为所欲为。
走到垭口附近那块稍平的地方,又花去了三个多小时,天色早黑得像整座山都被一大块黑布给罩了起来,我们三个人走得很近,不过就两三步的距离,我只能看见前面人模模糊糊的背影。先巴大叔说,先搭帐篷,然后烧点热水,吃点东西,休息一晚,一切都等明天早上起来后再说。
我把背上沉重的高山帐篷给解下来,这种帐篷料很厚实,挡风而且透气性能较好,因为垭口附近的风太大,狂风卷着大块的雪片扑打在脸上,就像是一场暴风雪的洗礼。选在这个地方搭帐篷实在不是个明智的作法,但是又没有别的办法,这座山太陡了,在这个半山腰的地方,上也不行,下也不行,也实在找不到另外可以搭帐篷的平坦地势了。
搭帐篷的时候,风真的太大,我叫达杰和先巴大叔帮忙扯住帐篷的两个对角,并且用脚踩住下面铺好的防水布,自己一个人把帐篷给撑了起来,这种三四人住的帐篷不比单人帐篷那样轻巧,撑起来很费力。虽然气候是那样的严冷,但我还是出了一身汗,热能的蒸发让我的体温更快的下降,再一停下来,风一吹,整个人都像是冻在冰窖子里面。看见我嘴唇冻得发紫,先巴大叔知道我一路上吃了不少苦头,一直靠着较好的体能在硬撑着,就叫达杰赶快烧水,煮点牛肉干吃。
我看见他们两个人也冻得不行,我们都戴着三层厚厚的手套,达杰的手在取背包的时候,都在一个劲儿地哆嗦,他干脆脱掉了最外层的防水手套,把简易的套锅取出来,还有一个小巧便携的汽油炉,把汽油瓶子打开,倒了些汽油进去。本来出发前达杰带的是密封的汽油罐,以前用过一次,里面汽油已经不多,被他自己又摇了两下,给摔坏了,没办法,只好带了个瓶装的,虽然用起来有点麻烦,不像密封的一打就行,但总比没的用好。
我在出发前一直认为登山没什么困难的,只要体力好,加快速度往上爬,一天之内应该可以爬到山顶上,但是进入实际登山路程之后,才发现这个预先的计划完全是没有道理根据的。你的体能再好技能再强也不行,实际路况和天气根本就不允许你再加快速度,我也没法提升自己的速度,我一开始还觉得达杰带这些炊具实在是多余,现在却巴不得他赶快生着火。
这里的氧气已经很稀薄,我感觉所有的氧气分子好像都被风给刮跑了,并且感到心跳有些加快,就看了下登山表,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心率,还在可忍受范围之内。我想把帽子摘下来透口气,但是又不敢摘,因为头部的散热量几乎达到全身散热量的百分之六十。
垭口附近的风吹得帐篷哐哐地响个不停,帐篷外面风很大,汽油炉根本点不着,达杰只能在帐篷里点,我和先巴大叔帮他围着从帐篷四角吹进来的风。
爬雪山的时候,所有的装备都必须购置最好的,决不能抠门,我庆幸先巴一家在这一方面上都很舍得花大本钱。
烧开的第一锅水,我们都没有喝,先巴大叔取出了一个高山保暖袋,迅速地把热水倒进去,拧紧盖子,叫我解开衣服,把热水袋塞进了我后背的内衣里层,这样一来可以烘干我内衣上吸附的汗水,明天的日子就会好过一些。
先巴大叔说我的体格太强壮了,肌肉很厚实,把里层的内衣撑得太紧,妨碍了血液的循环和空间舒适度,失去了一层空气对流的空间,降低了原来内衣的保暖效果,如果今晚不烘干的话,到凌晨三点到五点的时候,是人体温度最低的时候,就会冻得你受不了。我其实很明白这一点,只是苦在高原半山腰,又不能脱换衣服,现在有了这个热水袋,就舒服多了,我暖着后背,达杰又烧开了一小锅水,把冻硬的牛肉干放进去稍煮了一下。
水没法完全烧开,气温太低,风又大,汽油炉的温度达不到那么高,我们也没有分着吃,就那样在一个锅子里捞,吃着煮得半硬不软的牦牛肉。我一边吃一边想,我们在这里还有个帐篷可以避风取暖,还可以煮东西吃,被困在山顶上的那些人怎么办?他们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暴风雪又一个劲地刮,再加上高原反应和山顶恶劣气候对身体的侵害,能不能坚持到天亮都很难说。
我盼望着黑夜赶紧过去,天赶快亮起来,心想,只要有可以攀登的一点可见度,不管是明天凌晨的几点钟,我都要继续往上攀登,就是不知道明天一早暴风雪会不会停,说不定也会来得更猛烈。我现在觉得自己当初一接收到电台信号,就急着要赶来救人,这实在是一个失误,本来我可以再转向日喀则军区的那个中校发个信息,也许,他们部队上能够进行救援,我为什么非要逞英雄呢?
雪峰救援并不是一个人或者两三个人就能办到的事,或者有直升机的加入,效率更会大大地提高不少,我也只是这样想一想,来安慰自己,其实那个退役了的破电台,当初中校送给我的时候,估计他也没预料到电台会烂得那样厉害。那个旧电台的电池漏电太厉害,信号也很不好,可能就是因为当时没电了,所以后面接收到的信号才会那样微弱,再转向日喀则军区发信号已经不大可能,距离太远,信号又弱,日喀则军区也接收不到那断断续续的一点点微弱信号。
我在想这些问题,先巴大叔催我抓紧时间休息,达杰吃饱喝足,收拾了炊具,倒头就睡,我哪里睡得着,听着外面帐篷被风吹得哐哐地响,垭口的风在呼呼地啸叫,雪片被风卷落到帐篷上,发出瑟瑟的声音。
【楼主】
69、卡进裂缝
我迷糊着打了几个小时的盹,凌晨五六点的时候,我把头伸到帐篷外面去,风很大,我能感觉到雪片被风卷着打到脸上的声音,外面还很黑,几步远之外的地方就什么也看不清楚。
从昨晚开始,我就一直在摆弄达杰给的那部无线对讲机,希望能再次接收到山顶上传来的被困者的信号,但是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风声和沙拉拉的杂音。我把对讲机伸到帐篷外面试了半天,扭了半天的频率,什么也接收不到,只好失望地把头缩回帐篷里。我准备先烧些开水,等先巴大叔和达杰醒的时候,就可以有煮好的东西吃,这样可以缩短时间,尽快地继续向上攀登。
在这样极其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平时烧开水那样再简单不过的事都变成了一个大问题,我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从四角吹进来的风,但是风向根本不固定,四面八方都有风从不同的方位挤进来,高原打火机在这里都不好使了。折腾了半天,终于点燃了汽油炉子,水烧到大半热的时候,我就把干牦牛肉扔了进去泡着,先巴大叔和达杰都醒了,达杰帮我煮牛肉,先巴大叔走出帐篷去看天气。
时间已经是早上的七点钟,外面还是很黑暗,但是可见度稍微要好了一点点,起码十步之内可以看得到模糊的背影了。我招呼先巴大叔赶快进来吃煮好的牛肉,吃完了好继续往上爬,时间很紧,我们再不上去,估计那些人不被冻死饿死,高原肺水肿也极有可能送了他们的命。
先巴大叔叹了口气,说,今天实在不是登山的好时候,这样恶劣的天气,在我所有的登山记录中是没有过的,再往上走,风会更大,站都站不稳脚,还怎么往上爬?不摔下去就算幸运了!我一边狼吞虎咽地吞着煮牛肉,一边说,要不这样,先巴大叔你在这个临时营地等我们,我和达杰上去找人,年轻人脚力好。先巴大叔接口说,可是经验却没那么丰富。说完,捞了块牛肉放进嘴里嚼着,一边从帐篷帘子的缝隙里往外望,观察着天色的变化。
看样子,今天的天气会比昨天还要恶劣许多,而且一天之内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即使有什么变化,也只会变坏,不会变好。
我坚持要上山,不能再等下去了,困在山顶上的人可能已经顶不住了,再多等一个小时,估计就会有人送命,不说高原雪山那么遥远的事,就是自家过冬下大雪,让你在院子里蹲一个晚上,你都会受不了,何况还没吃没喝,时刻还担心着会被风卷下山坡去。
达杰说,有个办法可行,大家用绳子相互连接起来,这样攀登的时候就轻松了许多,加大一些阻力,但是得格外小心,一个人滑倒了,其它人都要被带下去。就眼前情况来看,暂时也想不出别的更好的办法,我们找出绳索,系在身上合适的位置,然后把绳索之间用挂钩相连起来,我们没有直接用一根绳索连,这样做的好处是,遇到紧急问题时,可以及时解开相连的地方。
我们拆掉了帐篷,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先巴大叔在第一位,然后是我,最后是达杰,我们摸索着继续向上攀登。风真的很大,雪片子大得让你吃惊,雪花被风卷着扑扑地到处乱飞,你只能看见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本来就不远的视线又被完全阻隔,我们只好拧亮了戴在帽子上的高原照明灯,一边探路,一边前行。我们都没想到,今天的路会这样难走,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现在山上的积雪又深又厚又软,脚上套着踏雪板都不好走,风使劲地把你往山下推,氧气很稀薄,每走一步,大家都要喘口气,速度越来越慢。
坚持了一个小时,才仅仅向上爬了三十米远,我们几乎是每走一小步,都要向后退一大步,不说往上爬了,只要稍挺不住力,风就会直接把你推下去,还好三个人之间靠相连的绳索在支撑着。
达杰在后面大声喊,阿爸,不行,风太大了,我们得转到另一边去,从背风的方向往上爬。先巴大叔说,不行,那里太陡了,而且到处是裂缝和坑洞,稍不留心就要送命,而且那里的山壁上方成凹形,很容易发生雪崩,到时候人没救下来,先把自己给埋了。
可是,这里风太大,根本就爬不上去,我们转到背面去,可以用雪杖探着走,虽然速度慢一点,也比在这里强多了。达杰坚持自己的想法,我也觉得站在这里和风较劲,实在是浪费体力和时间,就支持达杰。
先巴大叔正想说什么话,忽然一股风挟着雪帘子猛扑过来,脚下一没稳住劲,先巴大叔就被风给卷倒了,人一摔倒,风接着吹,立即就顺着雪坡往下滚,根本就支不起脚。我急忙稳住双脚,身子向后一倾,利用向后的倾力,双手拽紧了绳子,达杰艰难地走上两步,把他阿爸从雪地上扶了起来,就这样一个扶起的动作,三个人用了四分钟的时间才完成。
没办法,我们只好转到山体的另一面背风处往上爬,按先巴大叔的说法,这里的背风面比迎风面更陡,这座天子峰就是因为太陡又直,所以三面都受风,只有一面不受风的,还危机重重,真不知道那些人吃了什么龙虎壮心丸,选在这个下雪天里来登山,脑子真的很有问题。
我们一转到背风坡,我就发现情况很糟糕,虽然风雪是小了点,地上的积雪也薄,但是正如先巴大叔所说的,很陡,最顶上面是凹形的,而且整个山体看上去都是平滑的一大片,因为雪积得久了,又没有多少新鲜的雪覆盖上去,所以表层的都被冻成了冰壳子。我们解开了相连的绳索,把踏雪板换下来,重新又捆扎上冰爪,达杰刚爬过去,突然脚底下就“哐”的一声响,一大块积雪被他踏裂,达杰的身子猛地向下一沉,被卡进了一个山体的裂缝里。
【楼主】
70、雪下的小红帽
我喊达杰,叫他别动,然后一步一步地移过去,查探他身体附近的地形,这里是山体本身自然形成的一条裂缝,按理说,达杰的身子可以直接从裂缝中掉下去,但是因为上面积满了雪,雪又被冻得很结实,达杰踏裂了较薄的一半,另一半正好卡在他的腰部。那一半积雪也随时会断裂,因为雪地太滑,如果我直接用手去拉达杰,身子就要使出很大的向后的力,等到达杰一被拉出来,受力度自然就发生变化,脚下稍有不稳,我们两个就要一起坐免费“直升机”下山了。
先巴大叔用冰镐在雪地里刨了一刨,找到一块较硬的地方,打下了一个固定器,把绳索系紧,我把绳索的另一端紧紧地系在腰里,以防万一,然后拉住达杰的手,使劲把他往外拽。
达杰这小子可比他老爹要皮实多了,肌肉紧,骨骼也重,加上两个人都穿得很厚,又背着很多装备,地势又险,折腾了几分钟也没拽出来。达杰冲我喊,不行!背包卡住了,已经在往下坠了!先巴大叔冲达杰喊,快解开背包,解开背包!
达杰的腰和下半身被卡在冰裂缝里,但双手是自由的,他努力解开了身后的背包,背包很沉,又是卡在冰裂缝的后边缘,一解开,立即就坠落了下去。我一听见雪块“嘁哩咔嚓”地往下掉,身子就急忙往前一探,一把拽住了达杰的手,使劲儿把他拽了出来。
三个人总算出了一口气,都惊险得从心里冒冷汗,怎么办?继续往上爬么?先巴大叔和达杰对望了一眼,达杰说,爬吧,都走到这份上了。
我们把小冰镐拿在手里,一边用小冰镐敲击着冰雪,找到紧实的地方固定重心,一边往上攀爬。
时间又过去了三个多小时,达杰忽然说他憋不住了,想撒尿,因为丢了装备包,达杰是我们三个人中最轻松的一个,直接转过身去,就在雪地里开始方便。人的小便过程本来也是身体散热的一种方式,风一吹过来,达杰冷得打了个哆嗦,忽然他惊喜地叫了起来,阿爸,阿哥,快过来看啊,尿过的地方雪都融化了。先巴大叔说,那有什么奇怪的。
我知道达杰的惊喜绝不是因为他撒的尿融化了一片雪,就走过去看,达杰指着脚边说,快看,有顶帽子。
这是一顶红色的羊绒线帽,织得很紧实,已经被积雪冻成了一整块冰坨坨,这顶软帽子应该是戴在登山帽里层保暖的,因为某种情况,登山帽被风给卷走了,里层的帽子也就被风给扯了下来。既然发现了帽子,那么就足以证明,那些人也曾经走过和我们一样的路线,而且我们已经越来越向他们靠近,可能那些人现在就正躲在上面的某个地方避风雪。
看见了一点希望,我的心一下子明亮了起来,现在的视线也好了很多,虽然暴风雪还在一个劲地刮,但是已经比迎风坡好多了。我把装备分成了两半,自己背了一个包,帐篷就给达杰背着,然后加快了速度向上爬。
又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上面的地势不大好走了,是一个伸出去的斜坡,左右都没有路,我们要往上走,就比须爬上去,但是那块斜坡看起来好像悬在半空一样,孤零零地吊在山壁上,极有可能,那只是一片被风吹出来的积雪,下面什么落脚的地方也没有。
我的速度最快,走在最前面,先巴大叔和达杰离我有十来步的距离,我用雪杖试探性地戳了戳那个雪坡,雪块哗啦哗啦地掉了几块下去。我继续用雪杖敲,雪块又掉落好几大块,最里面的雪很紧实,再敲下去,也不再往下掉了,我用小冰镐在坚硬的积雪上凿出一个小坑,插紧小冰镐,爬了上去。我第一个翻了上去,先巴大叔和达杰也就跟着翻了过来,一翻过这段雪坡,我们就惊喜地发现,远远的前方好像有个小红点在飘动。先巴大叔立即提醒我们,说,那个小红点所在的位置是靠近冰崖边缘的一处凹地,暂时是安全的,只是要爬上去,可就不简单了,他们可能和我们走的还不是一条路线,他们是从迎风面上去的,帽子是爬上去后才被风给吹下来。
虽然我心里很欣喜,能看到那个飘动的小红点,就证明我的判断没有错,山顶上确实有人,只是还不知道那些人现在还活着不。我迅速地往上爬,达杰也告诉我,上面的路就不好走了,是一段直直的坡,我们必须借助上升器,但是必须要有一个人先爬上去,找到一个牢固的固定点。我首当其冲地接下了这个任务,找到合适的第一个攀援点,左手拿小冰镐,右手紧握冰锥,两脚的冰爪抠紧了坚硬的冰面,利用以前所学的攀援的功夫,借助腰部和腿部的力量,一点一点地往上爬。
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其实是耗费掉人身体几乎百分之百的力量,因为身体差不多是垂直的,重心加重力,造成攀援上很大的困难,而且冰面很滑,冰锥扎得不是地方,冰面就会碎裂掉,身子也就会往下坠。
这段直坡有二、三十米,我在上面小心翼翼地爬,身子紧紧地贴在冰面上,看起来像是一个不怎么好看的蜘蛛侠,最主要的是腰部的伤,大冷天的一冻,再加上攀爬了快两天,全身的肌肉都绷得很紧张,垂直攀爬的时候腰部要用很大的力,一用力,就感觉到肌肉的酸痛感。
我爬到十多米的时候,感觉到身子在向另一边倾倒,小冰镐铲住的冰雪碎裂了,现在只有冰锥在支撑着我的身体,冰块碎雪哗啦啦地往下掉,我急忙用小冰镐向上面一插,先把身子拔上去,再继续攀爬。
下面的人估计也看得心惊肉跳,但他们也帮不上任何忙,只能提心吊胆地看着我艰难地向上移动,还好,我很幸运,没有再发生什么别的意外情况,四十分钟之后,终于爬了上去。重量其实不是问题,技术也不是关键,最大的困难就是时间,时间拖得越久,体力就越感不支,我迅速地找到了紧实的固定点,打下固定器,结好上升绳索,然后抛了下去。
【楼主】
71、找到被困者
先巴大叔和达杰都是使用上升器的好手,知道如何巧妙地使用绳结,并且使用腿部的力量迅速往上攀登,比我徒手攀爬时的时间大大地缩短了许多,也节省了很多体力。三个人重新汇合在一起的时候,都在喘气,氧气越来越不够使用,我们就好像跳出水面的鱼,每呼吸一口,都要张大了嘴巴,拼命地多吸一会儿。
我们在这座天子峰上才呆了还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感觉到度日如年了,那些人所陷的困境就着实更令人担心,我稍微休息了几分钟,喝了口水,背包里的水壶已经被冻得冰冷,拿出来的时候摇一摇,好